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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在吃麻豆文旦嗎?

柚子.bmp

中秋節快到了,寫些應景的東西吧!

不知從哪時候開始,中秋節有三件事情一定要做,1.吃月餅。2.吃柚子。3.烤肉。 吃月餅還有一些古早的典故,相傳劉伯溫以月餅的內餡傳遞情報,結果一舉起義推翻元朝,建立明朝。吃柚子則是剛好這時候盛產柚子,如此而已。至於莫名其妙的烤肉,就只是在賞月之際,閒閒沒事,自然就烤起肉來,我覺得在野外隨處烤肉,似乎是台灣人的怪異休閒活動,這背後的烤肉哲學,不知有人探討。

今天有報紙寫道,有許多外地的柚子,運到麻豆去包裝,然後就以麻豆文旦的名義銷售,價格可以比較好。 其實熟悉內情的人,一點也不意外。

 根據農委會的統計,文旦全國種植面積約有6千公頃,較民國74年增加4.3倍,產量約為9萬5千公噸,其中花宜地區面積就占全國將近40%,總產量佔將近45%。 若以種植面積多寡之順序言,以花蓮縣2,113公頃最多,台南縣780公頃次之,再依序為苗栗縣665公頃,宜蘭縣583公頃,其餘台北縣、台東縣、雲林縣、南投縣面積均在3、4百公頃之間。

 看到沒有,滿街的麻豆文旦,其實大部分是假的,台灣有一半的文旦是出產於宜蘭、花蓮。我在路邊白柚攤中已經有寫過,真正好吃的老(木叢)麻豆文旦,是非常稀少的,過去在台南地區就被吃光了,現在有人做宅配預訂服務,才有機會吃到。

 大家競相假冒麻豆文旦的情形,其實不用驚訝,這在台灣隨處可見。在台灣的每一個夜市,都可吃到「東山鴨頭」(有一次我故意問賣鴨頭的老闆,東山在哪裡,他居然答不出來,還有人的招牌居然寫嘉義東山鴨頭)、「台南擔仔麵」、「永和豆漿」、「大阪章魚燒」,就可知道,由於地名是不能當做註冊商標的,而自創並維護品牌的成本實在高,所以掛上該產品最有代表性的地名,就成了品質保證的捷徑。

 所以還是老調,台灣的農產品要有發展,一定要有自有品牌,這品牌絕對不是地名(包括台灣),不然就只能跟工業產品一樣,成為外國消費者或國內大通路商訂單下的契作生產者而已,只能賺田間的微薄生產利潤。

 圖片來源:http:\\www.coa.gov.tw/3/58/981/981.html



本文出自: http://blog.roodo.com/fengyi2/archives/48629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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